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兴市2022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泰)地呈字〔2022〕第1号泰兴市2022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新街镇倪浒村0.013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滨江镇蒋榨村、天星村,河失镇河头居委会等地区13.1195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滨江镇蒋榨村、天星村共0.971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新街镇倪浒村0.173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同时使用滨江镇蒋榨村、天星村共1.261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5.539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3.1328公顷、转用未利用地0.9716公顷;征收土地0.1871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本次补充占用耕地11.4088公顷,补充占用可调整地类1.1043公顷,不涉及占用原地类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合计落实补充耕地任务12.5131公顷(其中补充水田规模9.4205公顷)。请你市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督促相关乡镇保障好转用和使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来源:泰兴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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